衡水一“村霸”被批捕

日前,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通报了3起“村霸”典型案件

故城县西半屯镇东桥村村委会原主任郭子强涉嫌敲诈勒索案。郭子强,男,汉族,57岁,高中文化,故城县西半屯镇东桥村人,东桥村村委会原主任。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郭子强伙同其妻李某某,利用其担任村委会主任之便,多次强行取闹,以阻挠承包土地、无理拦截收割机正常行驶、强行将厂房大门上锁等非法手段,向某种植专业合作社索要钱财,累计索要和敲诈现金25万余元。目前,郭子强已被批准逮捕并移送司法机关。

隆尧县隆尧镇韩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云朋涉嫌强迫交易案。李云朋(绰号:老偏),男,汉族,50岁,小学文化,隆尧县隆尧镇韩庄村人,韩庄村党支部原书记。2015年11月,李云朋在要求独揽向奥连热力公司供煤未果的情况下,纠集、组织多人冲击奥连热力有限公司煤炭供应招标会,强行中止招投标流程,抢夺招投标文书资料,并以威胁、辱骂等方式强迫投标人退出投标,迫使招标方停止招标。李云朋还以奥连热力公司有“污染”为由,纠集人员多次采取围堵企业大门等手段,强行索要数万元。目前,李云朋已被免职,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武安市北安庄乡魏粟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魏如昌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魏如昌,男,汉族,54岁,初中文化,武安市北安庄乡魏粟山村人,魏粟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魏亚斌,男,汉族,49岁,小学文化,武安市北安庄乡魏粟山村人,魏粟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魏义昌,男,汉族,54岁,初中文化,武安市北安庄乡魏粟山村人,魏粟山村党支部原委员。多年来,魏如昌伙同魏亚斌、魏义昌等人,为非法获取利益,采取堵路、殴打他人、阻拦施工、砸坏设备、强行断电等手段,多次对某石料厂寻衅滋事,造成该石料厂重大经济损失。目前,魏如昌、魏亚斌和魏义昌均被免职,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阳原县东堡乡南良庄村党支部委员李桂忠为村民办低保乱收费问题。2016年上半年,李桂忠在为该村村民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违规收取好处费共计1800元。李桂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退回。

2.万全区安家堡乡田茂庄村党支部书记田义昌违规分配、使用扶贫项目分红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2年,张家口红旭食品有限公司在安家堡乡田茂庄村实施扶贫项目肉鸡养殖,该村党支部违规分配使用应付于贫困户的入股分红款,其中,6.62万元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1.37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田义昌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涿鹿县矾山镇董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董启斌对农村低保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2013年,董启斌任矾山镇董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监管不到位,造成该村村民薛某、冯某在死亡后家属仍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996元。董启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红石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村文书许占江向低保户违规收费问题。经查,2016年,红石岭下村党支部书记李海、村文书许占江在为群众办理低保时,向84户群众每户收取复印费、人工费30元,共计2520元。李海、许占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干沟乡石盖子村党支部书记周庆华违规分配扶贫财物、办理低保把关不严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石盖子村将上级拨付的973只扶贫羊全部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将70只扶贫羊变相卖给个人。2012年将16户危房补助资金平均分给34户当年建房户。2016年在低保审核中把关不严致使5名不具备低保条件的人员违规被纳入低保。周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土门子镇河东村党支部书记王树章、村委会主任贾海英、村文书李仕海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4年,河东村将17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3万元平均分配给35户建房户。王树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海英、李仕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下草碾村党支部书记刘宝违规分配、截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上级拨付下草碾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下草碾村将其中的8.65万元平均分配给25户建房户,将剩余11.35万元截留列为村集体收入,用于2013年新民居改造工程支出。刘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青龙满族自治县官场乡石门子村党员王学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王学实施了危房改造,担心验收不过关,便利用他人已验收的危房改造房屋通过验收,并领取了9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2017年5月核查过程中,王学将9500元补助资金主动上交。王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钱杖子村党支部书记刘素莲,支部委员钱永庆、刘春海骗取“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钱杖子村为获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在未向村民筹集资金的情况下,由村里先行垫付3.54万元,共获取各级财政奖补资金10.63万元。刘素莲、钱永庆、刘春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青龙满族自治县马圈子镇杨杖子村文书田佐林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田佐林在未征求村党支部书记意见的情况下,私自将杨杖子村5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75万元平均分配给24户建房户。同时,田佐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田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魏县双井镇西寨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成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5年,西寨村在办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环境整治和村民“一卡通”账户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并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1.3万元。2014年,郭成保及村会计的4名亲属超标准领取麦种。2014年,通过虚报冬小麦亩数,将套取的上级补贴资金9604元占为己有。郭成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肥乡区旧店乡西北高村党支部书记路梅堂优亲厚友、私分补助麦种问题。2014年、2015年,路梅堂个人决定,将两名亲属和一名村干部上报为一般贫困户,后上级拨付其亲属8000元补贴。2016年,发放上级拨付的麦种过程中,路梅堂等村干部在人均7斤基础上多分麦种,其中路梅堂分得1000斤。路梅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馆陶县馆陶镇赵沿村党支部书记赵付印克扣群众财物问题。2014年,赵沿村将上级投资35万元援建的、覆盖70户贫困户的大棚收归村集体所有,并出租给村民。赵付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广平县南阳堡镇东胡堡村村委会主任武金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私分补助麦种问题。2015年,武金伟以其妻名义违规申请获得1.9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6年,该村4名村干部私分上级拨付的58袋麦种,武金伟私分15袋、750斤。武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鸡泽县浮图店乡普高村代理党支部书记张士华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3年,普高村违规向群众收取上级免费所打机井的打井费,共11.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张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邱县新马头镇闫村党支部书记孙中成私分补助麦种款、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5年,孙中成等4名村干部将上级无偿提供的600斤麦种卖给村民后,私分麦种款580元;2016年,孙中成在办理五保户过程中,违规收取村民300元费用。孙中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霸州市实验中学原副校长安树谦,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霸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安树谦开除党籍处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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